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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舜天虚增营收超百亿元 律师称有两个可索赔时段)
江苏舜天(600287)8月21日晚间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称,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为17.02亿元,同比减少13.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923万元,同比减少4.92%;基本每股收益0.0669元,同比减少4.97%。截至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36万户,较上期(3月31日)减少294户,减幅为1.23%。
此外,6月30日,江苏舜天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江苏舜天参与的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是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江苏舜天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2009-2021年年报共计虚增营业收入103.3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93.9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9.34亿元。证监会拟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拟对公司董事长高松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此,公司已计提预计处罚款1000万元。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江苏舜天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已收到证监会处罚预告,根据证监会查明,江苏舜天连续13年虚增营业收入,总额超过百亿元,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进行索赔。
谢保平律师给受损投资者提供了两个可索赔时间段:1、2010年4月13日至2021年8月17日间买入江苏舜天股票,且在2021年8月1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2、2010年4月13日至2022年11月4日间买入江苏舜天股票,且在2022年11月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赔,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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