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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领结婚证可是同居关系,没有登记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被法律认可。再婚不领证,关系本身存在很大的漏洞,只依靠单薄的感情和不可控的道德维系非常复杂的再婚关系。 缺乏任何法律上的支撑和保障,一旦出了问题,没有人可以帮扶明显弱势的一方。与此同时,也可能给一些道德缺失的人以可乘之机,如借同居骗取钱财。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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