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死刑判决。5月30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一审判决,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二审宣判后,对吴谢宇的死刑裁定,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尽管死刑还有最后一道“关口”,理论上还存留着免死的可能性,但具体到本案,这种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这不仅是因为,一审、二审判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即便是最高法核准也很难轻易推翻,更是因为被告人的所作所为,着实令人发指。
吴谢宇对至亲至爱的母亲也下毒手,更以活性炭、塑料薄膜包裹等方式,推延案发时间达半年多,且有后续诈骗亲友巨款等犯罪行为,主观恶性极大,犯罪后果极重,社会危害极大,已达到了“罪行极其严重”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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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为,直系亲人之间的犯罪,因为某种血缘关系,就可以抵消罪恶。纵然,根据中国法律文化传统,“亲亲得相匿”,近亲属间犯罪从宽,但对于“恶逆”“不孝”“不睦”等特定犯罪,也就是殴打甚至谋杀自己的祖父母、父母、伯叔姑舅等长辈亲属,历来属于“十恶不赦”范围,不容许宽赦。
现代法律也是如此。审视我国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近亲属间因初犯、偶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确可免予刑事处罚,实行宽大、人道的原则,但也仅限于近亲属间盗窃、侵犯财产犯罪案件,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近亲属之间的故意杀人犯罪等,也可以网开一面。
虽说吴谢宇外逃数年落网后,求生的欲望比较强烈,先后曾在看守所里给舅舅、阿姨等多位亲属手写上万字的亲笔信想要寻求原谅,忏悔自己的行为,二审时哭求法庭给他一次机会,希望活着来赎罪等,但并不是所有亲属都能希望判轻一点,其小姨便哭着表示不会原谅这个外甥,舅舅也拒绝签署谅解书。
而从司法实践案例看,就算亲属都表示谅解,基于被告人极其严重的罪行,也并不能起到“免除一死”的功效。
至于是否存在精神病, 一方面,案件一审时原辩护人征求吴谢宇的意见,提出给吴做精神病鉴定,吴本人不同意申请鉴定;另一方面,从吴谢宇犯罪、在逃、被捕、受审的种种迹象看,完全具有辨认和控制行为能力,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弑母后潜逃3年多未自首,极尽享乐纵欲,很难判断属于精神病人所为。
从社会影响来看,这起特殊的案件,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早已不是一起普通的杀人案。人们关心,一个考上最高学府的优等生,一个众人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如何一步步沦为弑母凶手;人们也关心,一个践踏国家法律、家庭伦理、社会道德的凶手,会不会付出应有的违法代价;人们更关心,如何才能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吴谢宇二审被判死刑,再次告诉人们,无论是法律底线还是人伦底线,都不容触碰,那些社会共识、人间道义、主流价值观,必须得到捍卫和维护。也因此,有些罪恶不能宽恕,此次判例也释放了严惩重大罪行的强烈信号。
可以预见,在司法审判的幕布徐徐拉上后,关于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讨论,还将继续下去,吴谢宇一案留给社会的创伤,还将慢慢愈合。
(原题为《吴谢宇未能“免死”:法律和人伦底线不容触碰》作者 陈宇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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