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九派新闻从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获悉,近日,有网友反映,自家房屋遭村书记强拆,致其父亲喝农药母亲脑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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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网友介绍,2021年8月30日,自己的父亲张某某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新丰村书记翁某某、副书记黄某某、主任孙某及新丰村委员开会商谈下,明确答应补偿安置房及车位,后期安排落实后再签订合同,“让我们等”。
该网友表示,2022年8月,新丰村委员胡某某等人在不告知自己一方的情况下,对房子进行强行拆除。“我们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在保留一套老房子还没有拆除,至今未解决。”
“现在还住在被强拆的没有屋顶的房子里。”该网友说,2022年11月,父亲张某某因此事烦恼,精神失常喝下农药,后去医院治疗。母亲也为此事得了脑梗。
2022年12月,村书记翁某某又说要对自家的房屋进行强拆。“恐吓我母亲,骚扰我家人,希望有关人员能帮助我们解决问题。”
对此,8月10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回应称,经沟通核实,2020年11月15日,泗安镇人民政府与泗安镇新丰村村民委员会签订《集体土地征收协议》。协议中明确了,由泗安镇政府委托泗安镇新丰村村民委员会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1、该网友父亲张某某于2021年8月以来签定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公寓房安置协议、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及苗木补偿协议等,合计领取补偿款金额为267****715元,均已打入其指定的本人账户。
2、张某某户享受7个人口安置政策,为7个人口公寓房安置,安置面积为420㎡,安置户型为120㎡两套、180㎡一套。
3、依据《泗安镇产业合作区万亩平台征收安置补偿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安置面积420㎡(含)以上的家庭配置3个车位。
关于房屋拆迁:张某某签订协议后,其中两年的安置过渡费已支付,村委会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电话通知其将房屋腾空并进行拆除,苗木进行搬迁,户主张某某户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
后期工作人员继续上门进行沟通,张某某同意于2022年9月1日将房屋拆除,主房的瓦片及大梁为该户自行拆除并使用;2022年9月1日,房屋拆除进行一半时,张某某突然又以各种无理的要求阻挠拆除,于是拆除工作暂停;之后村委会及时向镇政府进行汇报,政府工作人员也多次约张某某到村里进行沟通协商未果。
2022年12月7日下午,政府相关人员对该户房屋拆迁问题明确告知:安置人口7人;房屋拆迁协议已经签订及相关补偿款项已全部补偿到位,告知其限期腾空并进行拆除;如限期内未腾空拆除,政府将依法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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