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董事长周兴宥:公司法修订应给予监事会更多知情权

2023-06-11 17: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资料图)

上证报记者 徐汇、史丽 摄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兴彩)6月10日,以“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为主题的首届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在上海召开。在以“完善法治建设,构建上市公司发展新格局”为主题的上市公司专题分论坛上,科创板上市公司均普智能董事长周兴宥在圆桌讨论上强调,公司法应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上市公司最关心的是,公司法如何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作为企业家,周兴宥表示非常关注公司法的修订,关注公司法如何在企业合规治理、内部权力运作机制等层面,保障企业长远稳健发展。

周兴宥表示,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集中,造就了强势的实控人,但中国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尚待进一步培育壮大。如此,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就会出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大股东如何科学行使对公司的控制权问题,实践中出现了董事会空洞化、监事会形式化、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在企业运营中错配等问题,从而导致伤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件频发。

就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周兴宥谈了三点个人看法,一是二审稿删除了董事会决议事项中需有关于企业发展战略和重大经营业务的内容,董事会的运作可能变得更空洞,从而有悖于“从大股东主义/股东会中心逐步向董事会中心转移”的修法理念。第二,在强化公司监督方面,应给予监事会更多知情权,建议规定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为义务而非权力,董事会或经理层要向监事会做定期报告和特殊事项报告等。第三,如果审计委员会成为公司主要监督机关,委员应全部要由独立董事或其它非执行董事组成,并明确经理层要向审计委员会作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同时,赋予审计委员会对特定事项的预决和否决的权力。此外,职工董事可能进一步虚化董事会职能,建议设立职工董事的,职工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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