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北京法院发布两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其中一案例中,陈先生工作期间多次收到公司“延长试用期”的通知,入职两年半始终没走出试用期,遂提起劳动仲裁。法院认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判决该公司支付赔偿金等各种费用9万元。
提醒:用人单位找客观理由延长试用期的,都属违法情形,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来源:@央视新闻)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