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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入室盗窃包装成鬼屋探险,噱头有了,流量有了,违法犯罪行为却可能被轻松掩盖了,执法部门不妨以此案为突破口,搜集线索,深入调查
近日,吉林省玉潭镇“一奇山庄”被非法闯入,并被部分自媒体造谣成“鬼屋”,引发关注。山庄房主杨女士称,不仅其私人山庄被闯入,在互联网上被造谣成“鬼屋”,而且山庄内有家人价值数万元的遗物遗失。据媒体报道,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闯进老宅的3人被抓获,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这件事着实来得诡异荒诞,让人啼笑皆非。自家山庄被传成“鬼屋”,多少有点莫名其妙。据报道,杨女士在多个社交平台上、多个网红博主账号内容中都发现了自家山庄的视频。询问才发现,其实这些博主并不知道视频来源,只不过是以讹传讹,为了玩噱头赚取流量罢了。但事情显然并不止于造谣、传谣那么简单,山庄内更是遭遇了实实在在的盗窃。
现在让人困惑的点在于,这起无妄之灾的逻辑起点在哪?是博主为了拍摄所谓鬼屋探险视频,赚取流量,继而引发他人入室盗窃,还是这些博主在入室探险乃至盗窃的同时,顺手拍了视频?目前不得而知。但按常理,专业的入室盗窃者,绝不会把自己的作案现场视频给传出去;如果是探险博主在入室探险拍视频之余,还顺手洗劫主人财物,又将本就记录犯罪行为的视频发了出去,这一点也多少显得不太高明。
值得注意的是,在相关留言区,网友津津乐道的焦点竟在于“私人山庄”的猎奇上,而对入室盗窃及造谣行为不以为意,这显然走偏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他人允许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已涉嫌违法,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更何况,擅闯住宅后还发生了盗窃行为。而博主曝光他人住宅内部视频,并造谣为“鬼屋”,也已侵犯了房主的隐私权、名誉权等。无论如何,参与拍摄以及造谣的网红博主都脱不了干系,该吃吃法律的教训了。
一个没有任何确证信源的视频,就被网红博主们以讹传讹地在网上各社交平台“无障碍”地传播,这其中暴露了不少问题。一方面,众多博主发布视频,毫无责任意识与审查意识,唯流量是图,成为传谣帮凶;另一方面,平台的监管力度不够,对入宅探险类视频以及相关账号应当强化监管,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介入处理,对违规发布视频的博主予以惩戒,涉嫌犯罪的还需及时报警,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当然,这一事件也多少暴露了住宅探险类视频背后的风险乃至隐秘灰产,即一条从入宅偷拍视频到网上贩卖、传播的灰色产业链。如果将入室盗窃包装成鬼屋探险,噱头有了,流量有了,犯罪行为却可能被轻松掩盖了,执法部门不妨以此案为突破口,搜集线索,深入调查。
(原题为《博主擅闯私人山庄并渲染成“鬼屋” 该吃吃法律的教训了》作者 和生 来源 成都商报)
统筹:陈若松 编辑:韩静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