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虐猫取乐之病,得惩!得治! 焦点快播

2023-05-13 10:52:10 来源:正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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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人知面难知心。

近日,曾因奔波千里送烈士照片回乡而获得“阜南好人”特别奖的博主徐某辉(网名@杰克辣条),却因虐猫并拍摄短视频上传QQ群被依法治安拘留,引发舆论强烈愤慨,人设也就此崩塌。目前,徐某辉的“好人”称号已被撤销。

刀割、签扎、剪爪子、用火烧……这种“处刑式”虐猫表现出的对生命的漠视,让人不寒而栗。以“爱猫”为幌子的分享群内,群成员们更是以虐猫为炫耀的资本,分享各种残忍的手段并以此为乐。不少人甚至还会将这些虐待动物的视频和图片打包出售,以此牟利。

记者调查发现,有网友发布“有爱猫视频可私信”,30G的虐猫视频被对方以10元的价格出售。5月10日,QQ安全中心发布公告称,日前,有用户拍摄、制作虐杀动物等主题的血腥暴力图文、视频内容,利用网络广泛传播。其中,部分人群将此类违规内容售卖牟利,并诱导他人转发,煽动其他用户拍摄同类内容继续传播。经用户反馈及平台核实,共计对133个重度违规账号、95个违规群聊予以封停处理。

这起事件也将虐杀动物这一话题再次拉入人们视野。近些年,虐待动物的新闻时有出现。这种表演式的虐杀行为,挑战着文明社会的公序良俗,触碰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也严重污染着网络生态。

每每事件曝出,人们都不禁要问:这种将暴戾之气肆意施加在无辜生命之上的行为,到底该如何约束?

暴力虐猫漠视生命,理应付出代价。律师指出,如果虐猫者将虐猫视频发布在网上,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被虐待的猫有主人,那么,猫属于他人私有财物,虐猫者侵犯了猫主人的财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如果受虐待的猫的鉴定价格超过5000元,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还可以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前,网民群体越来越低龄化,虐待动物以及传播相关图片和视频的行为,不管是个人的,还是有组织的、产业化的,本质上都是暴力行为,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乃至整个社会都有相当大的毒害作用。网络平台也应承担必要的审查义务和监督义务,及时删除虐待动物的暴力图片、视频等,同时对相关信息发布者与传播者采取封号等处罚措施。

善待和敬畏生命,这是为人的底线。有人爱猫爱狗,有人不喜欢猫狗,这很正常。但不管喜欢与否,不管出于何因,以极端残忍的方式虐待小动物都是不可原谅的。坚决反对虐待动物、共同抵制虐待动物视频传播,呵护人类的善意,共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存空间,这样才是现代社会该有的文明素养,更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来源:法治日报微信公号)

统筹:王长善 编辑: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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