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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发布通报称,5月2日15时许,潮南区陈店镇上宅村发生一起殴打他人案件。经查,当天14时许,周某坤(男,38岁)驾驶摩托车上班途经上宅村时撞到一长毛犬,发现其无大碍后离开现场。15时许,犬主林某鹏(男,56岁,曾任村干部)带人找到周某坤讨要说法,并对其进行殴打。目前,周某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林某鹏等5名涉案嫌疑人已全部到案,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正观视评:
看了监控视频,真的是愤怒。就因为别人不小心撞到了他的狗,而且狗并没有大碍,依然活蹦乱跳。就带着一群人上门,对人拳打脚踢、扇耳光,还勒住人家脖子拉拽到地上,逼着下跪认错。一个前村干部而已,哪来这么大威风?
如果说狗仗人势,那么敢问,这位前村长又仗谁的势?难道就因为当过几天村干部,便可以如此肆意妄为?这还是已经离任的前村干部,要是还在任上,真不知道会有权任性到何种地步。像这种手里有一点权力,就目无法纪、唯我独尊的人,该抓!该查!该惩!
而除此之外,在这起事件中,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一个已经离任的村干部,竟然能够随便调动村治安队,给自己的狗出气。试问,这支村治安队是干什么的?是维护村里治安的,还是某些人的“狗腿子”?这一点,恐怕也要查一查。
事实上,像林某鹏这种有点权力就任性的村干部,并不在少数。有的甚至以“拳头”称霸乡里,俨然一副“山大王”做派。对此,部分地方应该举一反三,及时排查和整治,更要积极反思。同时,既然设置了治安队,就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管理,不能使其成为某些人称霸乡里的工具,更不能成为影响农村治安的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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