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免名单
(资料图)
(2023年4月27日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康红阳为郑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杨振茂为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少丹为郑州市统计局局长;
李慧芳为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新锋为郑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任命:
刘学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俊阳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孙瑾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赵宜勇、张振红、汪涛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崔亚东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刘冰泉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俊阳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苏占卿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孙瑾、赵宜勇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振红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
汪涛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军的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刘煜伟的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沛佩的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
孙恒、杨丽娜、马鄢君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户畅、张宁、常裕琪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韩龙、李金凤、代欣、王明、赵声、邢维菁、罗超、钱亚杰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范俊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玉东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学义、孙建勋、刘远荣、房伟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房伟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刘冰的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统筹:王长善 编辑:程绮航 版权声明本稿件为独家原创,版权为郑州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正观新闻)所有,转载或者引用请注明来源及作者,如有违反,依法保留追究权。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