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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端午节假期,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6月24日假期最后一天,全市交警现场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51起(含醉驾12起)。
当日21时10分,交警高速支队津汕大队在荣乌高速小孙庄收费站执勤时,发现驾驶人孙某存在酒驾违法行为。孙某承认当天晚餐时喝了酒,侥幸认为高速公路沿线不会有交警检查,便冒险驾车上路。25分钟后,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津港公路大队在葛万公路沿线将“酒司机”李某查处。孙某、李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已被依法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交管部门提示
端午节后全市交警仍将对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严格依法查处酒驾醉驾等各类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夏季交通安全。(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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