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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3年天津继续将创建安静居住小区纳入市20项民心工程当中,计划全年创建安静居住小区不少于16个。对创建完成的安静居住小区,今年将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对小区声环境进行复测,如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按照退出机制,不再授予安静居住小区称号。
“安静小区指的是声环境质量和噪声管理工作达到较高标准的居住小区。从噪声数值看,安静小区的环境噪声要控制到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贝以下,也就是要达到居住区最严格的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处长张泽生告诉记者,今年计划对创建于单数年的176个安静小区声环境质量开展复测工作,并且加强管理,对安静居住小区声环境质量保护执行1类功能区标准,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从严整治。对管理不善、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小区,撤销其安静居住小区资格。(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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