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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助力交通运输企业解忧纾困谋发展,进一步激发调动市场主体活力,近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在2021年、2022年连续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基础上,发布了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0条具体措施,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
在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方面,通过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围绕群众关注的高频服务事项,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推进更多交通运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
在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方面,制定涉路施工许可事项申请要件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备案流程标准,取消水路运输企业因主要股东变化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备案,收费公路权益转让事项由审批改为分级备案,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在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方面,在实施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全程网办、掌上办基础上,同步推进巡游出租车报废更新、转移变更后车辆运营证核发与申请营运类小客车指标“一件事一次办”,提升道路运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便利度,优化港口经营许可审批服务,推广普通货物港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据介绍,近年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全力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电子证照的普及应用,截至目前共启用实施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等14类交通运输电子证照,申请人取得审批许可后,可在移动端App直接申领证照,证件申领服务达16.5万余件次,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电子化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水平。2023年将再启用实施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等5类电子证照,实现交通运输领域电子证照全覆盖,全面构建交通运输数字化政务服务体系,倾力打造“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的良好营商环境。
此外,为加快推进港产融合,天津市港航管理局进一步优化港口经营许可审批服务,实施普通货物港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为申请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提供“承诺即入”的政务服务模式。我市港口从事普通货物经营企业以自身信用为前提,提交部分申请材料后,即可先行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开展港口经营,并在约定的承诺时限内补齐相关材料,大幅减少企业多次跑动,降低办事时间成本,助力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跑出惠企利企“加速度”,为稳定企业正常运营保驾护航。(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