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玩+拍摄 每小时几十元 “陪拍”服务悄然兴起

2023-08-21 17:49:38 来源:宁波晚报

相比动辄几百元、上千元的写真摄影,你愿意选择价廉的摄影服务吗?这段时间,网络社交平台刮起一阵“陪拍风”,拍摄一小时只要几十元,就能收获至少一百张照片。

陪拍是啥?谁在派单?又是谁在买单?这两天,记者通过多方采访,一探究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陪拍摄影师多是年轻女性

其中不乏在读学生

“本人审美在线,会构图会修图,不社恐,会根据场景给出一定的动作指示。”

“出片,全送,可以帮忙免费精修3张。”

打开某网络社交平台,以“宁波陪拍”为关键词进行搜索,诸如此类的宣传文案比比皆是。陪拍,是指陪玩+拍照,在陪打卡、陪逛街、陪探店等场景下,提供拍照服务。

记者注意到,陪拍文案大同小异,会突出展现几个关键信息,比如拍摄使用的设备,主要包括手机、单反专业相机、CCD老式相机、拍立得等,拍摄价格按小时收费,大多集中在30元/小时—50元/小时不等。1小时至少拍摄百余张,照片一般是全送,其中三四张会免费精修。除此之外,附加服务还会包括妆容打造,另收10元—50元不等的费用。若是客户有探店、探景区的需求,其间所产生的费用需额外计算。

从文案的个人简介来看,陪拍摄影师大多是年轻女性,其中不乏利用暑期兼职的在读大学生,甚至高中生。

显然,陪拍摄影师多是把爱好变现,喜欢摄影,但并不专业,那么这样的“生意”会有人捧场吗?记者翻看了好几条陪拍文案,在相关内容的评论区,网友咨询或预定的留言并不少。

今年20岁的小徐是一名大学生,宁波人,半个月前才开始做陪拍“业务”。之所以有此行动,主要是自己喜欢摄影,经常给同学拍人物照,并获得很好的反响,刚好今年暑期看到陪拍兴起,便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入行”了。

“半个月时间,至少有20人咨询。”她告诉记者,经筛选,目前只接了6单,“给陌生人拍照蛮累的,因为一开始会很拘谨,对方放不开,前期拍出来的照片都不好。我需要全程引导和交流。”小徐坦言,之前遇到过一个客户,笑起来很僵硬,她只能不停抓拍,当天足足拍了四五百张。

旅游打卡的年轻人

喜欢陪玩+拍照的双重体验

对陪拍感兴趣的受众是哪些人?记者采访中得知,多是年轻人,以女性为主,其次还有亲子家庭。

“相比影楼,陪拍价格更划算,时间更灵活,而且一般没有主题和风格的限制,走到哪拍到哪,年轻客户很喜欢这种方式,尤其是旅游打卡的,对陪拍需求很大。我感觉很多年轻人的理念是,只有拍出好看的照片,才能证明自己来过。”陪拍摄影师吴女士今年30岁,也是这两个月才开始做陪拍的,她前几天给一个女生拍照,对方是外地过来旅游的,目的地很明确,打卡宁波博物馆。“那天我给她拍了100多张照片,一边逛一边拍,还能充当‘导游’的角色,某种程度上对她而言是实现了陪玩与拍照的双重体验。”

小徐也接过一单,客户是江苏人,对方很喜欢旅游,跟着小红书打卡各种网红景点,来宁波,选择的是东钱湖。“陪拍,其实也是年轻人之间的一种社交方式,像我这位客户,相处起来就很融洽。她说她自己一个人来玩,找陪拍,也有交朋友的目的,以后我若是去江苏,她希望我能联系她。”

记者在网络社交平台看到,一位博主于6月发布了一则展示自己享受陪拍服务的短视频,视频发布后点赞量高达148万。该博主一个人出游,选了非常便宜的服务,30元/小时包化妆+拍摄,最终呈现的照片收获大批网友围观。12.3万条评论里,点赞声很多,有人跃跃欲试,有人借人气给自己吆喝“生意”。

律师建议:

为减少争议,最好形成书面协议

当然,这个新兴“职业”也并非赢得清一色的好评,陪拍双方都有过不美好的体验。不少网友在体验过一次后就被劝退了——网友“弯弯”说,自己找的摄影师水平不行,不如宣传文案自夸得那般好,100多张照片里挑不出一两张好的;网友“栗子”留言,摄影师当天就带了一部手机过来,态度很敷衍,让她瞬间没了拍照的欲望。

对摄影师来说,也遇到过烦心事,吐槽最多的是“不守时”,除此之外有人还遭遇过“逃单”。

但最让一些网友担心的,其实是陪拍背后暗藏的风险。由于是私人线上交易,不论是陪拍摄影师还是消费者,彼此都是陌生、未知的,如何保障自身安全呢?在陪拍热度不减的当下,就有网友发声提醒:陪拍尽量选择白天,不去偏远、人少的地方,时间过晚的单子不接,不到对方家里拍摄,双方都不要泄露个人信息。如果条件允许,选择陪拍的消费者可以让朋友同行。

那么在陪拍过程中,如何减少可能会发生的纠纷呢?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吴志明律师给出了建议。他表示,陪拍看似新潮,但摄影师和客户之间从法律上而言形成的仍是个人劳务关系,双方在合作前最好签署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好陪拍时间、地点、费用等具体细节,当然双方如果在微信交流过程中对这些内容有明确记载也是可以的,在发生纠纷时也具有说服力。除此之外,他也提醒,有些陪拍摄影师会将作品上传网络社交平台以吸引潜在客户,但上传前一定要征得当事人同意,否则涉嫌侵犯当事人肖像权。

吴志明提醒,陪拍行为还涉及人身安全风险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陪拍,你是怎么看待的?(来源:宁波晚报 记者 陈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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