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成品油销售价格表(8月23日更新,8月24日0点执行) | |||||
品名型号 | 品质比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 零售最高价(元/吨) | 零售最高价(元/升) | 对零售企业批发最高价(元/吨) | 对民营批发企业供应最高价(元/吨) |
89号汽油(VIB) | 100 | 10145 | 7.56 | 9845 | 9745 |
92号汽油(VIB) | 106 | 10754 | 8.07 | 10454 | 10354 |
95号汽油(VIB) | 112 | 11362 | 8.58 | 11062 | 10962 |
0号车用柴油(VI) | 100 | 9115 | 7.86 | 8815 | 8715 |
注:1、此表价格为全省统一价,从2023年8月23日24时起执行。 | |||||
2、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 | |||||
3、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B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局、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的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以信息稿形式通知如下:
一、汽、柴油零售仍实行最高价格管理,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每吨均上调55元,非标准品价格按品质比率规定相应调整,我省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调整。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具体在执行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对零售企业全省统一扣减每吨300元;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执行。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零售企业和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分别不少于300元和4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对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在300元的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三、调整后的汽、柴油价格自2023年8月23日24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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