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初的六月,正是高考完毕的准大学生,憧憬未来美好大学生活的日子。然而就在6月22日,河南却发生了一起大学生从楼顶坠亡的事件。
并且这里头藏有诸多蹊跷,学校不等死者父母见最后一面,抢先把遗体拉到殡仪馆火化;死者的亲哥被学校保安给打的骨裂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里头究竟有怎么样的是非曲折?
坠亡学生刘某豪,洛阳理工学院读土木工程专业,大二。
6月22日下午1点20 ,他给母亲发了类似遗书的消息。他说,“他们”把自己的隐私发到了新生群里,他要走了,希望他的亲哥哥来照顾好自己的母亲,并让母亲不要因为他的离开而伤心,因为不值得。
随后他母亲给他打微信电话过去,一连打了好几个,但一直没接听。随后他的哥哥和母亲开车从郑州赶赴洛阳,却得到了孩子已经死亡的消息。
赶赴的路途耗费1个小时。这漫长的路上他们还接到了该校老师的电话,让他们直接去宾馆谈,被家属拒绝,说就要在学校谈,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同时老师还告诉他们,就算去学校也见不到最后一面了,遗体已经被拉到殡仪馆火化了。
死者家属没有听他们的,坚持要去学校谈,却被校园保安阻拦,不让他们进去。死者的亲哥情绪激动,与保安发生了冲突,脚部被校保安殴打至骨裂。想必应该是用了器械——甩棍一类的东西打的,而死者母亲则被气到休克,送进医院。
学校方面的说法是,刘某豪是一个成绩优秀的好学生,性格开朗。之前也不曾有抑郁轻生迹象。
根据学校监控显示,刘某豪在22号中午跟同学一起吃了饭,饭后独自外出了一个多小时,回来之后直奔教学楼,在下午1点50分,也就是他给妈妈发完遗言的半个小时后,从楼上跳下身亡。
这让网友所猜测的“不堪校园暴力自杀”论,不攻自破。
这件事疑点重重。 首先,是什么样的隐私被暴露,会让一个人选择自杀呢?
第二,学校又为什么不等学生家长见最后一面,草草的就要拉去火化呢?莫非学生遗体上有什么明显证据,对学校不利?
学校说,是法医确认了死亡,他们才拉去火化。但问题是,学校有权利去火化别人遗体?根据我国法律,火化遗体必须要死者直系亲属到场签字,并且还须提交经批准的医疗机构、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所以学校这么做,是违法的。家属可以起诉他们。
另外,刘某豪的隐私信息被曝到了哪个新生群?现在女性被暴露隐私都不会轻易自杀,是什么隐私竟然能让一个男生,会去自杀?
这件事疑点重重,期待官方早日查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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