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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合作交流办印发《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在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方面,我市将强化稳岗扶持政策。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费缓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推行“免申即享”“直补快办”,重点支持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渡过难关;积极推进吸纳农民工就业数量较多、成效较好的项目落地。
将健全稳岗服务机制,优先发布停工企业人员求职信息和用工短缺企业招聘信息,组织暂时停工企业与用工短缺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保障好共享用工中劳动者权益,努力将农民工稳在当地。
为促进我市农民工就业创业,《通知》提出将培育发展劳务品牌,结合我市资源禀赋、文化特色,分类打造知名劳务品牌,培育劳务品牌龙头企业,推动做大做强做优,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积极促进转移就业,加强情况摸排,动态了解掌握本市户籍农民工就业情况,组织开展就业政策服务进镇入村活动,及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帮助有意愿的我市户籍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
《通知》明确要加快发展涉农区特色产业。持续推进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培育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各类市级产业融合项目,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农民工提供更多就近就业机会,支持农民工家门口就业。
开发就近就业岗位。在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范围内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建立市区两级以工代赈重点项目清单,加强以工代赈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提高项目单位吸纳本地农民工就近就业的积极性。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中,稳定开发基层管护岗位,吸纳低收入群体和本地农民工就近就业。
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组建创业服务专家队伍,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专业化服务。高质量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各类园区,推荐带动就业明显、发展前景好的返乡入乡创业项目入驻。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创业创新主体通过贷款担保、优先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推动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地安排、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打包办”“提速办”,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培育、孵化、加速等创业扶持。
在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方面,《通知》提出做好在津就业情况摸排,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优先就业帮扶,强化重点地区倾斜,加大安置保障力度等多维度措施。同时为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通知》明确将精准提供就业服务,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切实维护劳动权益,并强调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记者 廖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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